2014年9月13日 星期六

[智慧節能][新北市]再下一城 大同再獲新北市節能系統標案

再下一城 大同再獲新北市節能系統標案
大同公司(股票代號:2371)繼去年取得新北市市管公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案之後,又再下一城贏得103年度的標租案。
今(8)日在新北市林口高中舉行簽約記者會,由新北市市長朱立倫與大同公司總經理林郭文艷共同簽署合約,此案總建置容量為3MWp,範圍擴及新北市政府轄下的30所學校以及公有市場,預計103年9月併網發電,本案更導入智慧電表與節能監控系統,提供更完善的用電管理。
林郭文艷表示,都市能源消耗快速,且有持續增強的趨勢,發展再生能源與力行節能減碳已是地方政府最重要的施政方針。大同榮幸能夠參與新北市陽光市場及綠能校園計畫,再次與市府團隊攜手打造北台灣「PV-ESCO屋頂種電」的典範。103年的建置案除了新北市的學校可受惠,也增加公有市場導入太陽光電系統,大同公司也提供智慧電表與監控系統的建置。
林郭文艷表示,此系統有四項優勢,包括,掌握用電即時資訊:新北市政府可隨時掌握各個學校/市場太陽光電系統的發電資訊,以提供附近的社區或大樓做為設置太陽光電系統效益評估的參考。另外,可協助學校進行用電指標(如單位面積用電量及人均用電量)比較,作為自主節能管理的工具。
契約容量警示與降低:藉由契約容量超約警示,適時降低負載,避免超約罰款,更定期提供節電建議及用電契約容量健檢服務,進而協助使用單位降低契約容量。以102年建置案估計可幫24所綠能校園節省300萬元以上電費。
調整用電行為:析各時段用電資訊,可透過行為調配力行節電,達到能源精準管理。以學校為例,如發現每個星期五因為學校社團活動導致用電量超過契約容量,而需額外負擔違約費用,則可以將活動平均分配給其他日, 減少電費負擔。
保留可擴充性:用電單位需要更高階的能源管理,可導入用電管理系統,例如:大同SEMS能源管理系統可無縫整合。此外,在屋頂建置太陽光電系統的學校以及公有市場,可避免屋頂直曬太陽,而使室內溫度有效的降低,同時可以降低空調的負載,以達節能效果。」
依新北市政府估計,102年與103年度新北市市管公有房舍屋頂設置太陽光電發電系統標租案容量總共6MWp,每年可產生600萬度的電力,二氧化碳年減少3,780公噸,可提供1706戶家庭年用電量,及8座大安森林公園1年的碳吸附量。從去年到今年,大同在新北市、南投、台中、屏東、台南、高雄即將完成超過20MWp太陽光電發電系統的電廠經營。

▲新北市市長朱立倫與大同公司總經理林郭文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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